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56:07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024年5月8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
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来函告知,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名称已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政旦志远承继。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其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9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数量 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7,268.94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340.74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59.60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 金2024年度年末数:217.58万 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赖敦宏,201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4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 3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含税),审计费用总额 11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为政旦志远在开展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用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开展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