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9 19:53:19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9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6 年 6 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630,252,100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5 年 1-9 月相关数据年化后测算分别为 407,362.16 万元、
269,106.78 万元。假设 2026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
2025 年下滑 10%;(2)与 2025 年一致;(3)较 2025 年增加 10%(上述假设分
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9,914,086,060 9,914,086,060 10,544,338,16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600,000.00
本次发行数量(股) 630,252,1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6 年 6 月
假设情形 1: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07,362.16 366,625.94 366,625.94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69,106.78 242,196.10 242,196.1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7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27 0.24 0.24
收益(元/股)
2025 年度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7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27 0.24 0.24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持平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07,362.16 407,362.16 407,362.16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69,106.78 269,106.78 269,106.7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1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27 0.27 0.26
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1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27 0.27 0.26
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10%
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407,362.16 448,098.37 448,098.37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69,106.78 296,017.46 296,017.4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27 0.30 0.29
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27 0.30 0.29
收益(元/股)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2026 年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可能。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充新能源产品谱系,推进公司“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提升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实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公司新能源车型及数智平台开发项目、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扩充新能源产品谱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厚未来年度的股东回报,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遵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