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8:18:54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143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5 年 9 月 29 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
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5)首席合伙人:李丹
(6)人员信息: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50 人,
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287 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 63.1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7.7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5.36
亿元。
(8)审计业务情况: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含 A 股和
B 股)29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208.81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普华永道中天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闻泰科技同行业客户共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 3 年普华永道中天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中天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 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 2 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刘晶晶,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徐潋,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智锋,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为 3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