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8:31:43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4名,朱文辉、姚威、张铭文、李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托出席董事2名,曲亮、邵瑞庆董事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郝成、刘世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吴利军、崔勇、赵晶晶、姚威、张铭文、李巍为本行第十届董事会股权董事候选人,同意郝成、齐晔、杨兵兵为本行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李引泉、刘世平、黄振中、李颖琦、胡湘、刘俏为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连选连任的董事任期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之日起开始计算,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行股东大会
选举其为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李颖琦女士、胡湘先生及刘俏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前,邵瑞庆先生、洪永淼先生及黄志凌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本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曲亮先生、朱文辉先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本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之日起任期届满离任,本行董事会对曲亮先生、朱文辉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候选人简要情况请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2和附件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公司金融部/战略客户部更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易银行部和国际业务部职能和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要情况
吴利军先生,自 2020 年 3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2024 年 1 月起
任本行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国内贸易部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人,培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教育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副部长级),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崔勇先生,自 2024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在交通部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公司业务部交通城建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厦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郝成先生,自 2024 年 6 月起任本行党委书记,2024 年 8 月起任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副局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齐晔女士,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20 年 7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2024 年 6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现任本行工会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董事。1992 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信贷部职员,海南代表处干部,海口(直属)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私人业务部(后更名为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风险总监(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风险管理部派驻零售风险总监(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小微金融风险总监(总行部门总经理级),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部门总经理级)、总经理,本行首席业务总监。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
杨兵兵先生,自 2020 年 5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2020 年 7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2024 年 6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05 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数字金融部总经理,本行首席业务总监、风险责任人。曾任中国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统一授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处副主管(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经理(风险管理规划)。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赵晶晶女士,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第 17 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挂任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助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经营计划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姚威先生,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曾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资产处固定资产组主任、会计处内部控制组主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中国广核美亚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总会计师,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曾兼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张铭文先生,自 2024 年 10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中远海
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经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并兼任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高级会计师。
李巍先生,自 2021 年 8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引泉先生,自 2020 年 6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招商局资
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城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润饮料(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纽约分行筹备组负责人、人事教育部副主任、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CEO)、董事长。曾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银行非执行董事、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LIZHI INC.独立董事、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发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刘世平先生,自 2022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吉贝克信
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韧性城市智能规划与仿真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低碳智慧城市专业委员会智慧城市首席科学家、北京大学城市软实力研究院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XBRL 中国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美国衣阿华州立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普尔维丁金融公司高级业务分析员,美国 IBM 全球服务部门商业智能首席顾问、数据挖掘在金融行业应用全球团队负责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获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统计学硕士学位。
黄振中先生,自 2025 年 4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师范
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副处长、高
级经济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兼任中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法学博士学位。
李颖琦女士,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被财政部聘为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胡湘先生,现任上海大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副处长(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俏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学和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终身教职),麦肯锡公司亚太公司金融与战略咨询中心咨询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除披露信息外,上述各位董事候选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