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18:01:58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尔克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689,59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00%;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仁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1,065,40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32%;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持有公司股份 1,616,61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71,8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1,200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90,600 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仁莉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71,80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1,200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790,600股。
公司股东君联茂林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1,616,613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00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60,613 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分别收到陈银河先生、李仁莉女士、君联茂林发来
的《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陈银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2,689,599股
持股比例 27.0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2,097,699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91,900股
股东名称 李仁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1,065,409股
持股比例 13.3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700,209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65,200股
股东名称 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616,613股
持股比例 1.0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616,613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陈银河 42,689,599 27.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李仁莉 21,065,409 13.32%
银河之配偶的母亲
上海演若投资合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企业(有限合伙) 4,515,865 2.86% 银河控制的企业
第一组
上海演惠投资合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企业(有限合伙) 3,058,221 1.93% 银河控制的企业
上海演智投资合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企业(有限合伙) 3,046,033 1.93% 银河控制的企业
合计 74,375,127 47.0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陈银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371,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5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81,200 股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90,6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李仁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371,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5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81,200 股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90,6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16,61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0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6,000 股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60,613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陈银河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发行人、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演若投资回购本人所持股份和合伙份额。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超过锁定期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如果未来本人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1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本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为确保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性措施:
如果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的事实的,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本人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股票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继续减持。
2、李仁莉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