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6 18:11:5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谢继华 谢继权 谢影秋
谢淑冬 方和平 黄 腾
廖山海 王颖彬 常智华
签字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谢继权 谢影秋 方和平
黄 腾 脱等怀 寇敬
刘培源 王征
签字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