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5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73.8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20%。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06 月 19 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6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73.88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0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0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07 日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 年 0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0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5、2024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05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67 万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5 年 0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9 日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9、2025 年 0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6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73.88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量 登记完成
(元/股) (人) (万股) (万股) 日期
2024/04/30 8.16 70 467 0 2024/05/30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05月30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05月29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激励计划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限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售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情形,满足解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除限售条件。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4年
解除限 对应考 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 年度报告,2024年
售期 核时间 业绩考核指标 目标值 触发值 度归属于上市公
区间 (Am) (An) 司股东的扣除非
第一个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 经常性损益后的
解除限 2024 年 基数,2024 年实现的 6.00% 4.00% 净利润(以下简称
售期 净利润增长率 “扣非净利润”)
业绩考核实际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为 333,457,110.70
对应考核时间区 Y≥Am X=100% 元,剔除股份支付
间实现的净利润 An≤Y
增长率(Y) Y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年净利润的增长后的净利润(下同),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 率为7.03%,达到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在对应考核时间区间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 业绩考核目标,满
值对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 70 名激励
对象中,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其中 1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已由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予以回购注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 销;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