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爱萍)
公告时间:2025-04-25 20:17:13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爱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薛爱萍,作为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薛爱萍,女,196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81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宁夏石嘴山安乐桥粮库成本会计;
200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一部高
级项目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18 年 5 月创办银川信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
缺席董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表决出席董 席董事 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
事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事会会议次 会会议 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
议次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薛爱萍 5 5 0 0 否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委托 缺席
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方式 出席 会议
情况
次数 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调研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同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每一项议案,关注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特别关注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形成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审计部门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内审工作中关注到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日常按时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等其他文件,在此基础上独立地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爱萍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