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洪河)
公告时间:2025-04-24 19:26:46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义务,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尽心的工作态度认真勤勉地行使职责,力求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建议,积极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洪河,男,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2010 年至今任苏州大学教授,现任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4 年 7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未在关联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勤
勉尽职,均准时出席,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议、决策职权,并未出现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合法、会议内容合规、披露程序有效,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审批原则,未有违法情形出现。本人在会议期间与公司董事保持密切联系,深度研读会议议案,参与会议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7 月上任后,参与了公司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莞市浩硕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议案》。
(三)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1、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谨遵法律法规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管理规定,共参加两次现场董事会议,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形、内部控制与战略方针,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有效意见,为公司规范、高效运作贡献自身力量。本人也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参与公司会议讨论,时刻关注外部市场动向,为公司发展赢得先机。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议,督促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地将重大事项予以公示。
3、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积极审阅董事会决议、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定期查阅报告,利用自身专业结合行业市场发展前景独立行使公正、客观的表决权,促使决议合法、有效且公开,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及承诺豁免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前述报告均已被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弄虚作假损害股东权益情形。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已得到有效执行。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解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继续聘任过祖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过祖伟先生具有专业的胜任能力,能够为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财务内控体系,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选举杨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未发生变动,也未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已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继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慎行使职权,秉承客观、独立严谨的工作态度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贡献强有力的支持。
独立董事:郑洪河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