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16 15:34:21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募集资金调整后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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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锋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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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淑贞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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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