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的核查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4-12-30 15:32: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健康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 号)批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365,105,066 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 20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599.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25.36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6,974.02 万元。截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 号)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47,151.11 115,000.00
2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 132,866.20 85,000.00
合 计 280,017.31 200,000.00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四个呼吸系统用药转移至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
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 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2019-004)。
调整前后募投项目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 147,151.11 115,000.00 98,066.84 76,974.02
建设项目
2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 132,866.20 85,000.00 128,790.92 90,000.00
业化基地项目
合计 280,017.31 200,000.00 226,857.76 166,974.02
(二)募投项目变更及终止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基于该项目尚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多次延期,相 关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已发生变化,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等原因,同意公 司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 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 2022-00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86.29 万元,剩余募
集资金 73,587.73 万元,公司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 73,587.73 万元及利息、现金
管理收益等投入其他新项目,该项目自此终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使用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使用募集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珠海大健康 新产品研发项目 110,000.00 54,587.73
产业基地建 98,066.84 76,974.02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 18,139.39 16,000.00
设项目 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98,066.84 76,974.02 合计 131,139.39 73,587.73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珠海市金湾区
三灶镇湖滨路南侧、滨河路东侧,宗地面积为 94,538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包含在建工程在内的全部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以人民币 7,952.00 万元 (含税)转让于珠海洋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为上述配股募投项目珠海 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因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 3,386.29 万元,
本次交易价款中的 3,386.29 万元将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上述转让详情请见《健 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 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公告》(临 2024-089)。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基于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 目实施完毕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本公司拟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此外,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结项,当时存在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完毕,而由于工程尾款周期较 长,目前仍尚未全部支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使用募 累计投入募集资 节余募集
集资金金额 金 资金
1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 90,000.00 89,610.87 389.13
2 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16,000.00 15,239.17 760.83
3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000.00 1,479.87 1,520.13
合计 109,000.00 106,329.91 2,670.0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合理、有效等原则,审慎使用募集 资金,通过加强对建设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及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优化施工设 计及设备采选方案,有效的控制了费用支出。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 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满足其他募 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 2,670.09 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转入新产品研发项目,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转入后,新产品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57,974.02万元增加至为60,644.11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配股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和前期已结项的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670.09 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转入新产品研发项目。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九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