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20:28:37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2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温志芬
名誉董事长:温鹏程
副董事长:梁志雄
非独立董事:温志芬、黎少松、温鹏程、梁志雄、严居然、
秦开田、赵亮、温蛟龙
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温志芬(主任委员)、温鹏程、梁志雄、江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江强(主任委员)、杜连柱、梁志雄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欧阳兵(主任委员)、陆正华、赵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正华(主任委员)、欧阳兵、严居然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温少模
非职工代表监事:温少模、梁列文、陈浩
职工代表监事:陈海枫、胡焱鑫、黄聪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黎少松
副总裁:赵亮、林建兴、张祥斌、孙芬、蒋荣金
董事会秘书:蒋荣金
财务总监:林建兴
技术总监:张祥斌
证券事务代表:覃刚禄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蒋荣金先生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及董事会秘书任前知识水平测试,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要求。
覃刚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6-2292926
传真:0766-2292613
邮箱:dsh@wens.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原董事温小琼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温小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5,287,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38%。温小琼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温小琼女士的配偶陈健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428,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23%;温小琼女士配偶的弟弟陈健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19,8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65%。陈健兴先生、陈健雄先生在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承诺: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与对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一致。陈健兴先生、陈健雄先生持有的
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2、公司原监事温均生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温均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7,78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17%。温均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温均生先生的配偶刘容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405,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15%;温均生先生的母亲梁焕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1,407,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60%;温均生先生配偶的弟弟刘金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502,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40%。刘容娇女士、梁焕珍女士、刘金发先生在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承诺: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与对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一致。刘容娇女士、梁焕珍女士、刘金发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3、公司原监事严居能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严居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7,531,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66%。严居能先生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严居能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4、公司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梅锦方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梅锦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0,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4%;梅锦方先生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梅锦方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