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5 17:13:33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9 人。
(7)财务情况: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 7.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64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2.11 亿元。
(8)客户情况: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8 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6,9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一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具有丰富的 IPO 项目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 年开始在
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思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皆能够保持其审计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2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
币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3 年公司审计费用 145 万元,其中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减少 2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
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票赞成、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