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6:25:33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28,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528,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2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528,500 股办理解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现将其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4、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首次授予 73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授予预留 45.1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2024-027),1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7.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后股票剩余
(股) 人数 数量(股)
首次授予 2023 年 9 月 20 日 3.97 元/股 7,392,000 268 7,057,000
预留授予 2023 年 12 月 8 日 3.97 元/股 451,500 19 269,000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注销及待回购注销股份后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2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15,673.55 万元,剔除
3 不低于 18%。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本激励计划中考核指标为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各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数值为 16,790.74 万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元,较 2022 年增长
20.52%,满足解除限售
作为计算依据。 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由考核工作
小组负责实施,对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如下表 248 名激励对象2023 年
4 所示: 度绩效考核均符合全额
解锁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B+ B 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