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8 15:41:43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37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667.28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102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1,201.1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563.84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214.59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2,334.6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34.61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余额 11,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10月,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荣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海荣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银行存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余额为13,346,117.36元,明细如下:
序 开户行 账号 存款 金额(元)
号 类型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410078801500001657 活期 12,847.94
扬州分行
2 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513175089105 活期 4,542.21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29436 活期 23,059.29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55252 活期 6,987,998.41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 514903211210903 活期 6,317,669.51
支行
合计 13,346,117.36
2、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号 收益率
华夏银行
1 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241990 50,000,000.00 2024/6/24 2024/9/24 1.6%-2.6%
公司扬州
分行
合计 50,000,000.00 - - -
3、定期存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6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序 预期年
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率
1 中国银行扬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州邗江支行 CD-553480849128
2 中国银行扬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州邗江支行 CD-541780845256
3 中国银行扬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4/6/19 2027/6/19 2.35%
州邗江支行 CD-541780845369
合计 60,000,000.00 - -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18日,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6.3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9月18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02300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16.31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2020-002号、2020-003号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24,331.25万元,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1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拟使用5,000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