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时间:2026-01-09 17:28:38
证券代码:002230 证
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大讯飞”)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周期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科大讯飞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预计不超过2,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8,394,061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4.59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641.00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
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告相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一、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12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5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5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2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2
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份额的处置办法 ...... 26
十一、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6
十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7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28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29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3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科大讯飞/本公司/公司 指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划管理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
标的股票 指
的科大讯飞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章程》 指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指导意见》 指
导意见》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并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二)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
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属于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所有参加对象 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聘任。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份额合计不超过20,641.00万份,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 8,394,061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 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具体参加人 数及最终认购情况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份额拟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认购股票数量 占员工持股计划 对应持有公司
(股) 总份额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 2,000 人) 8,394,061 100.00% 0.36%
合计(不超过 2,000 人) 8,394,061 100.00% 0.3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 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 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 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管理委员会设 立前)、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出资情况、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 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
况在股东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