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1-26 19:48:2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股票代码:60089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张江高科、上市公司 指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 指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江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3. 法定代表人:俞勇
4. 注册资本:311,255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0739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期限:1992年7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9. 通讯方式:021-68796879
10. 主要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俞勇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方式
1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88710.SH 间接持股
2 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 00853.HK 间接持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
计划
2025年10月1日,张江高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张江集团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486,895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非特定股份除外),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非特定股份除外)。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6日,张江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张江高科股份11,691,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时间区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张江集团 集中竞价 2025/10/31至 2025/11/26 11,691,857 0.75%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江集团 786,036,600 50.75% 774,344,743 50.00%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张江高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会对张江高科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国(上海)自由
有限公司 贸易试验区春晓
路289号802室
股票简称 张江高科 股票代码 6008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上海)自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由贸易试验区张
名称 东路1387号16幢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