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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1-13 19:14: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
其中:公司拟委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资装备分公司”)实施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 4,000 万元,2025 年度不超过 9,000 万元;拟委托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能易购公
司”)实施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 4500 万元,2025 年度不超过 4,500 万
元;上述两家关联方合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8,500 万元。
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 调整前预计 本次增加金 调整后预计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易定价 金额(万 额(万元) 金额(万
原则 元) 元)
物 资 装 物 资 采 参 考 行
接受关联 备 分 公 购 业标准 5,000 4,000 9,000
人提供的 司
服务 电 能 易 物 资 采 参 考 行
购公司 购 业标准 - 4,500 4,500
合计 5,000 8,500 13,5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负责人:怀文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1 层东厅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物资装备分公司资产总额 72.37 亿元;2025 年 1-
10 月主营业务收入 1.93 亿元,净利润 1.74 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之分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4、经查,物资装备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启春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电能易购公司资产总额 15.88 亿元;2025 年 1-10
月主营业务收入 2.20 亿元,净利润 1.52 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电能易购公司是国家电投之下属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之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经查,电能易购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透明的原则,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的采购业务为公司所属发电公司提供必要的基建、生产物资, 通过集中配送的物资,在计入总包配送服务费后,配送价格仍低于分散采购价格;与电能易购公司进行的业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物资、生产物资、通用工业品等配送服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物资具备价格和效率优势。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关联方
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查意
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增加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配送效率。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梁百权 谢 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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