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9:20:40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国微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40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516.14 万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464 人
7.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61 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则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紫光国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
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权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二)授予数量:1,516.14 万份
(三)授予人数:464 人
(四)行权价格:66.61 元/份
(五)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拟授予权 占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 职务 国籍 期权数量 益总额的比 公告时公司股本
(万份) 例 总额的比例
李天池 董事、总裁 中国 35.00 2.14% 0.0412%
岳超 副总裁 中国 24.00 1.47% 0.0282%
陈明睿 核心骨干人员 中国台湾 1.50 0.09% 0.0018%
黄政钦 核心骨干人员 中国台湾 0.50 0.03% 0.0006%
XI LICHUN 核心骨干人员 新加坡 1.10 0.07% 0.0013%
核心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 1,454.04 88.88% 1.7114%
459 人)
预留股票期权 119.86 7.33% 0.1411%
合计(共 464 人) 1,636.00 100.00% 1.9256%
注: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九)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24
第一个行权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36
第二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48
第三个行权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60 20%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时间内行权完毕。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行权期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考核年度 该年考核用的指标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行权安排 考核年度 该年考核用的指标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