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29 20:37:03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逐项表决)                                                案数(5)
  1.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04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5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说明:
  提案 1.00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有 5 个。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
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进行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发送至该邮箱,并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 1 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
年11月18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
 1.00 案》(需逐项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象的子议案数
                                                          (5)
 1.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04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5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