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3 16:26:20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9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子公司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情况
1、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的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帐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安徽 工行安徽濉溪支行 1305********8361 基本户 2,577,154.61
金浦 工行安徽濉溪支行 1305********1438 专用户 30,382.77
新能 交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5742********0646 一般户 999.08
源科 交行南京鼓楼支行 3200********6977 一般户 23,051.56
技发 建行淮北东城支行 3405********1036 一般户 188,847.40
展有 农行淮北杜集支行 1261********7723 一般户 23,891.03
限公 农行淮北杜集支行 1261********0404 一般户 19,618,874.24
司 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2250********0002 一般户 5,323.58
合计 22,468,524.27
2、冻结原因
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金浦新能源与施工方合同付款纠纷,金浦新能源未能到期付款,施工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本次诉讼金额为 5,756 万元。
3、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金浦钛业持有金浦新能源 50.9434%股份。金浦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先期建设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与 30 万吨硫酸装置。2025 年 8 月,30 万吨硫酸装置已试生产,磷酸铁装置因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且下游产品出现新的技术,为控制投资风险,磷酸铁装置目前处于缓建状态。2024 年度,金浦新能源经审计营业
收入为 18.44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4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01%;净
利润为-1,913.41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7.83%。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并尽快解除银行账户冻结。针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2747.65 万元,
占上市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占上市公司 2024 年经审
计货币资金总额的 16.23%;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8%,占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13.13%。除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其他被冻结的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帐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徐州钛 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3236********9087 基本户 3,193,633.67
白化工 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1601********0267 一般户 4,243.05
有限责 南京银行城东支行 0150********1060 一般户 2.93
任公司 华夏银行徐州分行 1505********0099 一般户 283.73
江苏银行贾汪支行 6022********6451 一般户 32,880.54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大吴支行 3203********8747 一般户 3,559.32
农行贾汪支行 1024********7977 一般户 5,733.77
中国银行贾汪支行 4598********6691 共管户 721,972.76
中信银行南京上海路支行 8110********6096 一般户 1.05
北京银行南京大光路支行 2000********9417 一般户 0.94
莱商银行铜山支行 8030********1858 一般户 2.96
民生银行铜山支行 6035********0028 一般户 0.21
江苏银行贾汪支行 6022********6395 一般户 0.08
南京钛 工行南京城北支行 4301********4528 一般户 150,000.00
白化工
有限责
中信银行南京上海路支行 7321********7821 一般户 900,000.00
任公司
合计 5,012,315.01
2、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公司未对上述债务进行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冻结也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金浦钛业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