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0 18:15:47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2月28日,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威电源”)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新能源”)、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合”)提供担保额度为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此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文件。在相应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日及2025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霍威电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8月5日。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霍威电源提供本金余额
陕西通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安 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 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陕西通合 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债权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18,000 8,885 2,000 7,115
通合科技 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
28,000 11,054.56
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945.44 5,000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霍威电源
1、基本信息
名称 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冯智勇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年06月30日
营业期限 2010年0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综合配电系统、电源、机电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子元器
经营范围 件、计算机、水泥、钢材的销售;电脑软件开发;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检测
试验技术咨询;电磁兼容检测服务;电源特性验证试验;靶标的设计、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霍威电源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40,350.08 37,962.82
2 负债总额 22,393.57 20,477.35
3 净资产 17,956.51 17,485.46
序号 项目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7,054.42 10,555.94
2 利润总额 387.04 -777.88
3 净利润 446.82 -590.28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434.16 -634.54
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被担保方霍威电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陕西通合
1、基本信息
名称 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丰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马晓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 2020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
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电机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
经营范围 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
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
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陕西通合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44,070.61 42,025.72
2 负债总额 35,573.47 33,517.79
3 净资产 8,497.13 8,507.92
序号 项目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12,503.57 24,441.55
2 利润总额 -34.17 41.59
3 净利润 -34.71 47.67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53.07 11.82
净利润
4、被担保方陕西通合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债务人: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债务人: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