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6 16:20:15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8,486,6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27%。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 。 2022 年 9 月 20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 5,9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485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96.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 年 4 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由于存在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对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股份共计 26股也一并注销。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7.2024 年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 9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1.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化学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12.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2年9月26 日      4.81元/股        5,996.00万股      485人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 月11 日解除,上市流通股数为 20,070,200 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34%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    3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限售条件。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
(1)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件: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15%,且不低于同行 (1)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21%,不低
平;                                  于 9.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
(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归属 水平(-4.89%);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平;                                  16.71%,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行
(3)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业平均业绩水平(-33.28%);
考核目标。                            (3)公司完成了国务院国资委经济
                                      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现有 461 名激励对象中,个人层面考
                                      核结果情况如下:
                                      (1)1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