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4 18:31:37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 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0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明利”)于 2025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 3,080 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 1,558,480 股的
0.20%,占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26,886,272 股的 0.001%。本次
回购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8,480 股调整为 1,555,40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76 人调整为 75 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7 月 23 日,独立董事周建国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 年 8 月 3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不参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43,500 股,董事会决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01 人调整为 82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176,000
股调整为 1,132,500 股。同时,董事会决定以 2024 年 9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8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132,500 股,授予价格为 45.03 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缴款认购过程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缴款,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13,000股全部失效;另有 3 名激励对象部分缴款,其未缴款部分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4,800 股全部失效。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2 人调整至 77人,授予数量由 1,132,500 股调整为 1,114,700 股。
8、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12 名员工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9.4
万股,授予价格为 45.03 元/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但尚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登记的股份数量由 294,000 股调整为
411,600 股,授予价格由原 45.03 元/股调整为 31.95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114,700 股调整为 1,560,580 股,授予价格由原 45.03 元/股调整为 31.95 元
/股。若公司和/或激励对象出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原 1,114,700 股调整为
1,560,580 股,回购价格由原 45.03 元/股调整为 31.95 元/股;同时,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60,580 股调整为 1,558,48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77 人调整为 76 人。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 1 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 2,100 股。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1 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 2,100 股。
11、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共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 名员工授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1.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31.95 元/
股,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中,1 名激励对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2,200 股,尚未解除限售。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该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00 股调整为 3,080 股。
鉴于该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8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 3,080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限制
性股票数量 1,558,480 股的 0.20%,占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26,886,272 股的 0.001%。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和/或激励对象出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需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由原 1,114,700 股调整为 1,560,580 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原 294,000 股调整为 411,600 股,回购价格由
原 45.03 元/股调整为 31.95 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 31.9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
3、回购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约为 98,406
元(尚未计利息)。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66,509,720 29.31 -3,080 66,506,640 29.31
高管锁定股 61,343,025 27.04 61,343,025 27.04
首发后限售股 2,438,722 1.0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