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方盛制药关于受让药品上市许可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09 15:50:14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5-08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药品上市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亿帆药业签订了《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决定受让其“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上市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处方、生产工艺、技术秘密、与标的品种相关的专利、技术资料等数据的所有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本次受让药品上市许可,尚需办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5 年 9 月 30 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盛制药”或“公司”)与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签订了《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决定受让其“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上市许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标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批准文号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 乳膏剂 国药准字H20058915
2、药品相关情况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
以及慢性湿疹。
3、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国内方面,经查询,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已获得生产批文
的企业为 103 家。摩熵医药数据显示,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2025 年上半年实体药店销售额为 1.75 亿元,2024 年实体药店销
售额为 4.29 亿元。IQVIA 数据库显示,地塞米松系列制剂 2022
年、2023 年全球市场销售额分别为 11.98 亿美元、12.03 亿美元。
4、药品销售情况
由于亿帆医药的市场规划调整,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近年
来未进行生产、销售。
5、药品研发投入情况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于 2005 年 11 月获得生产批件,但由
于年代久远,相关资料有所遗失,因此无法统计具体的研发投入。
6、定价情况
基于双方对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的市场潜力和技术价值
的评估,最终确定了此次交易的价格,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审
批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槐路 6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50057425945XH
法定代表人 盛宝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11 年 5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包装)生产、药包材生产;片剂、硬胶囊剂、
经营范围 颗粒剂、干混悬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擦剂、
酊剂(外用、激素类)生产(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18,618.88 万元,净资产 3,667.92 万元;
财务数据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26.91 万元,净利润 1,19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9,649.04 万元,净资产为 4,327.59 万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459.48 万元,净利润 659.67 万元。
除本次药品的所有权转让交易,亿帆医药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方盛制药,乙方:亿帆医药;
(一)转让标的及转让方式
本协议为乙方将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的药品上市许可转
让给甲方,即甲方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核发的
同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甲方的药品补充申请通知书,且
完成将标的品种现有的生产场地(包括生产单位和/或生产地址) 变更为甲方指定的生产场地以完成转移,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支付转让费。
(二)转让费用支付方式
1、第一期转让费: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付转让费的 30%;
2、第二期转让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药品生产地址
变更相关文件及甲方为地址变更开展的药学相关研究资料后经
乙方审核无误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所在地省药监局申请标
的药品生产地址变更。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标的药品生产
场地变更为甲方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
付转让费的 30%;
3、第三期转让费:标的药品生产场地变更为甲方后,乙方
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资料中应由
乙方提供或完成的资料,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向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请标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自甲方收到药品审评中心核发的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费的40%;
4、乙方收到甲方每笔款项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且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变更所需资质材料;
3、有权要求乙方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甲方完成标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场地变更的申报审批工作;
4、承诺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具备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能力;
5、负责样品试制及采购全部合格原辅料、对照品;
6、承担乙方人员赴甲方场地指导生产的相关费用(交通、食宿等,实报实销),但生产地址在乙方生产场地的除外。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可行的资质材料及技术资料,确保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协助甲方完成变更申报审批及药品生产,解决转让相关问题,如因标的药品原始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符合性存在问题且无法解决,乙方同意终止合同并退款;
3、保证药品注册批准文件连续有效至变更完成,维护标的药品资质文件的有效性所发生的政府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协议生
效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该药品上市许可;
4、对标的药品上市许可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保证标的药品上市许可无第三方权利纠纷,如因标的药品上市许可存在所有权或知识产权争议或相关未决的诉讼而导致甲方没有获得标的药品上市许可,或转让过程中及转让完成后,第三方因本协议生效前的事项向甲方主张标的药品上市许可相关权利,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确定“打造成为一家以中药创新药为核心的健康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以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同步通过外购来储备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从而加快发展步伐。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皮肤病药物品类得到有效扩充,后续通过集团的品牌赋能,有望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受让药品上市许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产业链整合和扩张,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受让药品上市许可,尚需办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