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祥生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9-29 22:00:11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和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毛利润(A)(亿元)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3.45 2.9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4.00 3.40
注:“毛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下同)。
根据对应考核年度的公司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确定
方法如下: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实际实现的毛利润(A) An≤A<Am X=A/Am*100%
A<An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股权激励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
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
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100% 85% 70% 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因个人股权激励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 2025 和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