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海信视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29 15:55:2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30-14:00)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等文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拟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的登记环节向本次会议会务组事先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或解答股东提问。
未经事先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为提高会议效率,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提问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9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88 号海信国际中心 A
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各项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名称如下(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和解答。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七)计票、监票及汇总和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九)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宣布本次股东会合计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
(十二)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收到独立董事丁文华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丁文华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丁文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会
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经查,福州大学特聘教授严群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据此,公司董事会提名严群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公司董事会同意严群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群先生的具体简历如下:
严群,男,1965 年 3 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范德堡大学物理学博士,长
期从事基于Micro LED的高度集成半导体信息显示和交互式富媒体领域的研发。严群先生历任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助理研究员、美国松下等离子显示实验室(原 PPDLA)首席科学家、四川长虹电子集团首席科学家。现任福州大学特聘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信息显示学会全球下任主席、执委会委员、中国区总裁,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严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9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和《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非独立董事刘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上述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经查,方雪玉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方雪玉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董事会同意方雪玉女士补选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方雪玉女士的具体简历如下:
方雪玉,女,1973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方雪玉女士历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洲公司总经理,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多媒体集团副总裁、海信电子信息集团副总裁、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信环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理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方雪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9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和《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