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国光电气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20:22:50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7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除李泞先生外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之光”)共计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535,0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87%,国之光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翊创投”)共计持有公司 4,574,759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22%;王尚博先生共计持有公司 48,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4%。
国之光与天翊创投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尚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 2025 年 1 月自愿以大宗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国之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14,45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4%,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天翊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251,502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3.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自身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尚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海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535,064股
持股比例 7.87%
IPO 前取得:6,096,474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438,590股
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
股东名称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4,574,759股
持股比例 4.22%
IPO 前取得:3,267,685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307,074股
股东名称 王尚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8,000股
持股比例 0.0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大宗交易取得:48,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1,625,751 1.50% 2025/4/25~ 73.37-82.8 2025/3/19
海南国之光 2025/4/30
电子信息技
术研发中心
(有限合伙)
隆成(深圳) 1,295,934 1.20% 2025/4/10~ 76.50-102.00 2025/3/19
资产管理有 2025/7/9
限公司-成
都天翊创业
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海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14,45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8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14,452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14,452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隆成(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翊创业股权
股东名称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251,50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83,834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67,668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王尚博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股东国之光所作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国光电气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国光电气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国光电气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企业与国光电气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未寻求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安排。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4、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国光电气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国光电气,则国光电气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国光电气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股东天翊创投所作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国光电气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国光电气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国光电气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本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