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22 19:58:26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31 日)
目 录 页 码
一、审计报告 1-3
二、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4-5
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6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7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5、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0-11
6、 财务报表附注 12-74
三、附件
1、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
审 计 报 告
鲁舜审字[2025]第 0738号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成公司”或“公司”)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启成公司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 1-8 月、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启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启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启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启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启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启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启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简介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批准,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6MA680U4B2W,法人代表:张庚午,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双大道南段 669 号,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90,924.0076 万元,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公司的历史沿革
1.2.1 2020 年 12 月,公司设立。
自然人彭艳朝、袁大为签署《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彭艳朝认
缴出资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0%,袁大为认缴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30%,彭艳朝、袁大为共同设立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 6 日,
公司设立登记完成。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彭艳朝 3,500.00 70.00 货币
袁大为 1,500.00 30.00 货币
合计 5,000.00 100.00
1.2.2 2020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00 万元,由股东彭艳朝认
缴 9,000 万元,股东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锂业”)认缴 5,000万元,股东厦门道合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智联”)
认缴 6,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彭艳朝 12,500.00 50.00 货币
袁大为 1,500.00 6.00 货币
盛屯锂业 5,000.00 20.00 货币
道合智联 6,000.00 24.00 货币
合计 25,000.00 100.00
1.2.3 2021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东彭艳朝将其持有的公司 50%股权转让给四川志星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星矿业”),股东袁大为将其持有的公司 6%股权转让给
志星矿业。2021 年 1 月 20 日,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盛屯锂业 5,000.00 20.00 货币
道合智联 6,000.00 24.00 货币
志星矿业 14,000.00 56.00 货币
合计 25,000.00 100.00
1.2.4 2021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3,000 万元,由股东福建华闽进
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闽进出口”)认缴 8,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盛屯锂业 5,000.00 15.15 货币
道合智联 6,000.00 18.18 货币
志星矿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