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21:23:16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40,283,858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 57.38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137,691,74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6.3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 人,代表股份 2,592,11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6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43,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2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7,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9%;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60,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84,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更名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4.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06,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3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4%;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8%。
4.07、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06,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3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4%;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表决,选举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和郭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选举董卫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44%。
5.02、关于选举李雪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42%。
5.03、关于选举董颖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5,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053%。
5.04、关于选举董卓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88 股,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