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6:33: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大族数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斌                        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科伊                      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预计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
1.信息披 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
                                                不适用
露      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
        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2.公司内 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
部制度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文
                                                不适用
建立和执 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行      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
        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三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会”运作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东及实际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不适用
控制人变
        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
        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5.募集资
        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存放及                                        不适用
        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使用
        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6.关联交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不适用
易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7.对外担
        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不适用
保
        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8.购买、
        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不适用
出售资产
        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 包 括
对 外 投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资 、 风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
险  投                                        不适用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
资 、 委
        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托  理
财 、 财
务  资
助 、 套
期 保 值
等)
10.发
行人或
者其聘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
请的证
        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的访谈,并提供了
券服务                                          不适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机构配
        项报告等资料。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
 (包括经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营环境、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业务发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展、财务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状况、管                                        不适用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状况、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核心技术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等方面的
        存在重大问题。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6.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关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7.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10.未履行承诺的措施                        是              不适用
11.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