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9 16:06:2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荣晟环保 60316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荣霞 胡荣霞
电话 0573-85986681 0573-85986681
办公地址 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 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
电子信箱 rszyzhengquan@163.com rszyzhengquan@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876,107,267.15 4,714,102,105.03 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29,503,392.67 2,220,460,716.31 0.41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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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营业收入 1,061,397,477.93 1,123,579,790.48 -5.53
利润总额 115,036,398.84 175,724,321.06 -3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5,023,737.93 175,802,403.77 -34.57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5,261,907.87 148,808,944.09 -49.4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2,096,908.74 69,490,322.03 -477.17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9 7.67 减少2.7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5 -3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60 -3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64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冯荣华 境内自然人 38.31 104,428,865 0 无 0
张云芳 境内自然人 4.77 13,004,022 0 无 0
冯晟宇 境内自然人 4.31 11,760,000 0 无 0
冯晟伟 境内自然人 4.31 11,760,000 0 无 0
陈雄伟 境内自然人 4.28 11,657,762 0 无 0
陆祥根 境内自然人 4.15 11,321,828 0 无 0
沈嘉 境内自然人 0.54 1,484,000 0 无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 其他 0.36 977,900 0 无 0
零三组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卓信一年定期开 其他 0.33 900,000 0 无 0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希 其他 0.28 750,068 0 无 0
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冯荣华、张云芳为夫妻关系,冯晟宇、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晟伟分别为冯荣华夫妇之长子和次子。除此之外,其他
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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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