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20:30:17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吴友武先生(董事长)、曾旭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姚宁先生、吴晓冬先生;
2、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
上述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 2 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
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杨敏兰、黄家耀、曾旭钊 杨敏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家耀、张宪民、吴友武 黄家耀
提名委员会 张宪民、杨敏兰、吴晓冬 张宪民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主任委员杨敏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聘任吴友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谢创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聘任吴晓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鉴于吴晓冬先生在前述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吴晓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号码:0663-3269266
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
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树人先生、
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吴潮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将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职务;郑栩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提名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李丽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谢创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将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许玲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创鸿先生、许玲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吴潮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210,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郑栩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李丽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32,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和李丽璇女士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友武,男,65 岁,大学本科,机械工程师,曾任深圳市特力集团海外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董事会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特力(金边)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物流中心总经理 ,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吴友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友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友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友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曾旭钊,男,53 岁,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机械系塑性成形工艺与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省级科技进步奖;其设计研制的多个项目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006 年获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0 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橡胶模具分会聘任专家,被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举为《外胎模具》行业标准主起草人,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轮胎模具事业部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曾旭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曾旭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曾旭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旭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3、姚宁,男,53 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取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参加《橡胶工业手册》中的硫化机液压专业内容的编写及《橡胶工厂物流设计规范》《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标准编制工作,获得揭阳市骨干人才奖。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橡胶机械事业部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姚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姚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姚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吴晓冬,男,38 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控股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吉索机床(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晓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冬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晓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晓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5、杨敏兰,男,59 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1989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首钢建设总公司从事技术工作;1998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12 月在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
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长;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敏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敏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敏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