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尚节能:华泰联合关于恒尚节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8 18:42:13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进度
广东江门幕墙智能
1 化生产基地建设投 32,308.39 23,808.39 0 0%
资项目
核查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进度
2 数字化智能设计研 10,423.92 7,249.62 4,739.02 65.37%
发中心项目
3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14,997.36 99.98%
合计 57,732.31 46,058.01 19,736.38 42.85%
三、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和原因
(一)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在确保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对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设备购置 4,885.75 46.87% 2,385.75 22.89% -2,500.00
1.1 硬件设备购置 2,445.10 23.46% 1,350.25 12.95% -1.094.85
1.2 软件购置 2,440.65 23.41% 1,035.50 9.93% -1.405.15
2 研发费用 5,333.78 51.17% 8,038.17 77.11% 2,704.39
2.1 研发人员工资 4,544.00 43.59% 4,544.00 43.59% -
2.1 其他研发费用 789.78 7.58% 3,494.17 33.52% 2,704.39
3 基本预备费2% 204.39 1.96% 0.00 0.00% -204.39
合计 10,423.92 100.00% 10,423.92 100.00% 0.00
(二)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方向涉及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领域。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该项目试验费用和研发材料费用预计将高于前期预算。同时,在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已购置的软硬件设备等方式,合理节省了设备购置费用。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预计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将更有利于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黎 黄 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