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8-28 17:23:15
股票代码:601000 股票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九月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三、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总投资费用
调整的议案 ...... 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总投资费用 √
调整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规定配合会议工作人员核验参会资格,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股东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旁)。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 20 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本
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共有一项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表决意向中选择一种,在相应栏目中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表决人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并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一:
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
工程总投资费用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河北港口集团战略发展规划,打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能源原材料主枢纽港,实现大宗散货作业集中化布局,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以下简称 5152 项目),并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不超过 54 亿元。
5152 项目前期工作已按程序逐步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57 号),核准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94,985.23 万元。由于码头主体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购置、供电照明及控制系统等内容的调整,造成工程部分费用增加,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取得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唐山港京
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128 号),初设批复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524,112.83 万元,较核准投资增加约 3 亿元。
在 5152 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持续
趋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关于唐山
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环审〔2025〕62 号),批复中明确要求 5152 项目建设封闭式条形仓实现堆场全封闭,以有效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减少物料扬尘对大气的污染。5152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采用的是条形仓+防风抑尘网的设计方案,为了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具备投产运营的条件,公司需变更初步设计,将工程东侧3 个堆取料坝基(6 条堆场)由露天堆场调整为封闭堆场,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 3 座条形仓及仓内供电照明、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内容;取消原初步设计露天堆场四周的防风抑尘
网。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作出的《关于唐
山港京唐港区 51 号、52 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初设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589,992.76 万元,较初设批复投资增加约 6.6 亿元,较核准投资增加约 9.5 亿元,较决策投资额度增加约 5 亿元。
综上,为确保 5152 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公司拟调整项目总投
资费用由“不超过 54 亿元”为“不超过 60 亿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后续在不超过 3 亿元的额度内对上述项目总投资费用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