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9:10:39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5-4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7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再荣女士主持。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首次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27日,向2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2.4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