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22:00:13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54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事前同意,
本次会议免于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两份《关于提请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分别由股东王维先生、刘智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0.27%),及股东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深圳信发五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宋超群、杨庆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0.57%)发出。前述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两项议案:
议案 1《: 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王维先生、王砚耕先生、刘海龙先生、张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 2:《关于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提名颜爱民先生、徐欣先生、王等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3名同意;4名反对(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57.14%;0名弃权,未获得通过。
董事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反对理由如下:
王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义务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但截至目前,大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未就股份冻结、承诺函出具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受其支配的股东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配合义务,或者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据此,鉴于大股东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相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公告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