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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6 20:44:2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周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2.0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11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
2.1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4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00、2.01及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电子邮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楼),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注“股东会”并寄送至如下电子邮箱地址:investor@refond.com;如传真请至如下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余竹韵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附件一: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姓名
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全部承担,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附件二: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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