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14 16:16:1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21 公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宝地矿业 601121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江朋 贾智慧
电话 0991-4850667 0991-4850667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
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电子信箱 touzizhe@bdky.com.cn touzizhe@bdky.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6,727,187,950.03 6,531,272,777.84 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89,032,361.93 3,046,008,479.50 1.4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21,459,395.05 583,489,722.00 23.65
利润总额 134,629,529.07 210,982,385.07 -3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592,025.04 102,848,848.61 -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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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4,053,926.12 91,933,753.51 -41.20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196,687.53 236,604,114.57 9.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 3.33 减少1.3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3 -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3 -38.4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1,0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的股份数量
数量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人 35.25 282,000,000 282,000,000 无 0
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 国有法人 17.25 138,000,000 138,000,000 无 0
任公司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4.65 37,189,669 0 质押 30,560,000
公司 法人
徐思涵 境内自然人 2.59 20,726,471 0 无 0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 其他 1.84 14,705,883 0 无 0
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68 13,437,512 0 无 0
公司
新疆润华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1.34 10,737,440 0 无 0
公司 法人
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1.05 8,400,074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润石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0.99 7,897,700 0 无 0
法人
四川省中健博仁医疗管 境内非国有 0.94 7,493,200 0 无 0
理有限公司 法人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新矿集团持有金源矿冶 100%
的股权;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矿集团 100%的股权,新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国资委为新矿集团及金源矿冶的实际控制人。
凯迪投资、国有基金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故
新矿集团、金源矿冶、凯迪投资及国有基金同受新疆国
资委控制。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向葱岭实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 82%股权、向 JAAN 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葱岭能源 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葱岭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向包括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6,000.00 万元,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规模为上限。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5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
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