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恒顺、上海天纪)
公告时间:2025-08-13 17:01:2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恒顺、上海天纪)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华嵘
股票代码:6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好望角公寓 1 幢 10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5 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转让方 指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转让方、 指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公司、华嵘控股 指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指 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好望角公寓 1 幢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苏珍
注册资本 76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12-26
营业期限 2011-12-26 至 2031-12-25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890027299
实际控制人 楼永良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经
王苏珍 女 中国 浙江 无
理
蒋妍 女 监事 中国 浙江 无
(二)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905 室
法定代表人 赵斌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03-23
营业期限 2006-03-23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除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企业购
并,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7215899P
实际控制人 楼永良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赵斌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上海 无
韦斌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 无
赵瑛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李军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 无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除持有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天服务,证券代码:002188)A 股 9457.83 万股(占中天服务总股本的 28.91%)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受让方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华嵘控股 25.01%的股份,引入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以支持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华嵘控股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华嵘控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嵘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518,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6%。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华嵘控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 38,13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
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华嵘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4,381,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136,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0,768,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38,136,775 19.50% 0 0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24,381,487 12.46% 13,613,487 6.96%
合 计 62,518,262 31.96% 13,613,487 6.96%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林木顺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 1(转让方):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2(转让方):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担保人:林木顺
签订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 和甲方 2 均为楼永良实际控制公司,作为华嵘控股的股东,为一致行
动人,以下甲方 1 和甲方 2 在不单独特指时,统称为甲方。经协商,甲方 1 向乙
方转让其持有的华嵘控股 38,136,775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9.50%),甲方2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华嵘控股10,768,000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5.51%)。
1、标的股份转让
(1)甲方(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华嵘控股 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