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25 15:52:37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 7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 3 号院 1 号楼 6 层 九州一轨公司
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邵刚先生(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3,608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0,292,062 股的 0.707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激励计划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五)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七)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九)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十)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