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2 17:58:56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全面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体现公司跨地域发展的情况及产业布局,持续推进集团化规模化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变更
为“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公司拟在名称中增加“集团”字样,将进一步凸显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体现多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综合实力,增强投资者与合作伙伴信心,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优化管理架构,进一步拓展产业链,为客户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基于公司定位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更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公司更名不改变公司已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3、本次更名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或登记备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宜。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内容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中文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OPAL TECH. 英文名称: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Co., Ltd.
企业集团名称:江苏龙蟠科技集团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书。 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式,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行的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称“A
股”;公司发行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以下称“H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偿或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计划的除外。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计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