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18 17:14:26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7 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6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毕得医药”)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 6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但仍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周四)上午 9: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999 号 3 号楼 6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戴岚女士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4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2.05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6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8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
2.09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10 审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基于前述情况,对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暨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提请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4)《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8)《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9)《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0)《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
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暨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上述议案提请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逐项审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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