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9:55:06
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胜路 38 号 D1 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702,0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702,0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185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18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3,095,702 98.8709 544,270 1.0134 62,067 0.115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3,101,573 98.8818 538,399 1.0025 62,067 0.1157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3,101,573 98.8818 538,399 1.0025 62,067 0.115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比例(%)
号
1 《 关 于 < 公 司 7,383,651 92.4112 544,270 6.8119 62,067 0.7769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 公 司 7,389,522 92.4847 538,399 6.7384 62,067 0.7769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7,389,522 92.4847 538,399 6.7384 62,067 0.7769
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龙、王沛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