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46:21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甘肃宝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甘肃宝徽签订铅渣、铜渣购货合同。预计2025年全年该类交易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7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
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
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占同类 上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本次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业务 际发生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计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铅渣 5,000 0.19 0 0
甘肃宝徽 新开展业务合作
向关联人采购铜渣 2,000 0.08 0 0
注:(1)甘肃宝徽所产铅渣、铜渣为公司原料所需;
(2)预计公司与关联方 202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7,000 万元;
(3)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2025 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不
变,仍按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执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225851949E
成立时间:1994 年 12 月 1 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持有其 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 3,620,356,590.34 元,负债总
额为 2,944,986,916.83 元,净资产为 675,369,673.51 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793,202,024.38 元,净利润为 19,055,920.92 元,资产负债率为 81.35%。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甘肃宝徽资产总额为 3,610,078,584.64 元,负债总
额为 2,953,308,736.05 元,净资产为 656,769,848.59 元,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为 400,091,460.62 元,净利润为-21,299,762.67 元,资产负债率为 81.84%。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铅渣,铅渣中含铅、银、金金属的计价原则以实际提货当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1#电解铅、2#银、金(95)均价为准,具体价格根据铅渣中含铅、银、金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铜渣,铜渣中含铜金属、含银金属计价原则以点价当日的上海有色网公布的 1#电解铜、3#银现货均价为参照基价并乘以双方约定系数计价,具体价格根据铜渣中铜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