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公告时间:2025-06-27 15:32:12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债券代码:113066 债券简称:平煤转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期债务情况...... 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3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4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14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16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 1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户储存情况 ...... 1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16
四、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8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20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22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4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24
二、转股价格调整......27
第一节 本期债务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 2024 年度事项报告如下: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已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
行了 2,9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90,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683.91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到账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01220001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 290.00 万手(2,900.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9 年 3 月 15 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2%、第五年 1.6%、第
六年 2.0%。到期赎回价为 107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7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 月 1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平煤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T 日)。
(十一)网上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十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5 日,T-1 日)收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