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信维通信: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9:00:23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 A 栋北区 2 楼会
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浩先生
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钟学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9 人,代表股份 257,240,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007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5,100,031 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8,503,7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6 人,代表股份68,736,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8 人,代表股份 68,737,1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6 人,代表股份68,736,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6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3,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3%;
反对1,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0%;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90,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0%;反对 1,1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78%;弃权 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44,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3%;
反对 1,2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2%;弃权1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4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89%;反对 1,2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708%;弃权 17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73,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83%;
反对 1,1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1%;弃权17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6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2%;反对 1,1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407%;弃权 17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57,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22%;
反对 1,2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1%;弃权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53,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74%;反对 1,2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704%;弃权 1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48,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9%;
反对 1,34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6%;弃权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244,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89%;反对 1,34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522%;弃权 1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5,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4%;
反对 1,30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6%;弃权1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282,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35%;反对 1,30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20%;弃权 1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62,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3%;
反对 1,1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2%;弃权1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5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53%;反对 1,1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409%;弃权 1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48,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8%;
反对 1,22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3%;弃权1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4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7%;反对 1,22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789%;弃权 1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钟学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信维通信30013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