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8:09:01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 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66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925,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7.123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数 45,617,5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7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0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0.38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61 人,代表股份数30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8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0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 0.383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根据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卢云凤女士、俞彦诚先生、蒋莉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91,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
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67%;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4%;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82%;反对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3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82%;反对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3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90,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0%;
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25%;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4%;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
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58%;反对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6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
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82%;反对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4%;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23%。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82%;反对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3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5,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
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58%;反对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6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87,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6%;
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19%;反对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0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1%。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5,892,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