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公告时间:2025-06-20 18:45:56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一节 经理...... 29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 31
第七章 党的组织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公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二章 特别条款 ......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5598305X1。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2018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SPACEON ELECTRONIC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652.246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坚持“服务国家时频体系建设和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军民融合、自主可控”的宗旨,秉承“技术领先、产业报国”的发展理念,坚持技术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化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医疗器械(在许可核准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内经营)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全体发起人以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截止 2009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有的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总额比例(%)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 40,415,095 57.74
研究所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有的股份数量(股) 占股本总额比例(%)
2 四川华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29,340 5.90
3 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 3,433,962 4.91
公司
4 成都众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66,981 3.95
5 张志刚 1,320,755 1.89
6 郑兴世 1,272,547 1.82
7 李河川 1,188,679 1.70
8 陈斌 1,056,604 1.51
9 陈静 1,056,604 1.51
10 刘类骥 1,056,604 1.51
11 晏艺峰 1,056,604 1.51
12 杨林 1,056,604 1.51
13 尹湘艳 1,056,604 1.51
14 黄浩 792,453 1.13
15 李斌 792,453 1.13
16 曾庆明 792,453 1.13
17 邹涌泉 792,453 1.13
18 宋斌 528,302 0.75
19 谢大聪 528,302 0.75
20 计敏 396,226 0.57
21 李华强 396,226 0.57
22 赵海清 396,226 0.57
23 丁庆华 266,132 0.38
24 江山 266,132 0.38
25 蒋兴平 266,132 0.38
26 李锦涛 266,132 0.38
27 李敏 266,132 0.38
28 王海 266,132 0.38
29 向红 266,132 0.38
30 徐白居 266,132 0.38
31 许建军 266,132 0.38
32 颜美匀 266,132 0.38
33 李富丽 264,151 0.38
34 叶静 264,151 0.38
35 曹远洪 198,113 0.28
36 杨健 198,113 0.28
37 李士庆 13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