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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18:25:0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冰箱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中大容积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 87,70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升中大容积冰箱产能,打造“柔性化、数智化、绿色化”的智慧家电产业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庞海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
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7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
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6.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6.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类额度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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